幫醉駕男關鍵字偷換血樣
  警察褐藻醣膠和村幹部都栽了
  醉酒駕駛危害大,而在泰州市薑結婚堰區,為了幫助醉駕者逃避處罰,刑警、交警、輔警和村幹部共同導演了一齣“換血”劇,將原本富含酒精的血樣換成不含酒精的血樣。今年8月,4人分別獲刑,兩人提出上訴。昨天,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  通信用貸款訊員 秦風 現代快報記者 尹有文
  2012年10月1日,泰州市薑堰區張甸交巡警中隊民警查處了一起酒駕,經過吹氣測試,駕駛人張平血液中酒精濃度為235mg/100ml,屬於醉酒駕駛。當晚,張京站美食平被帶到張甸醫院抽血,血樣由承辦民警王軍保管。
  第二天,張平找到自己的叔叔張聖,張聖是薑堰區公安局刑警大隊的民警,張平想通過叔叔的關係看看能不能找到人說情。當晚,張平又找到村上的副支書褚華,到交警中隊中隊長家中說情,但中隊長表示無能為力。
  “狸貓換太子”

  醉駕被交警查處找人說情
  10月3日上午,張聖約承辦交警王軍見面,在薑堰王氏宗祠附近,叔侄倆和辦案交警見了面。張聖請王軍盡可能幫忙。
  王軍說,有人將血樣放在外面曬,讓酒精揮發,並且告訴叔侄倆血檢樣本放在3樓冰櫃里,物證室鑰匙放在一樓大廳抽屜里,具體特征是有膠帶紙。叔侄倆提出能否幫忙將血樣換掉,王軍沒有答應。
  聽了王軍的方法後,張聖和張平立即趕到張甸醫院抽取了新血樣。
  辦案交警告訴“換血”方法
  10月3日下午,張聖找到褚華,讓他幫忙能不能找人將血樣換掉,褚華想到了自己的侄子褚雨。褚雨今年23歲,是張甸交巡警中隊的一名輔警。在褚華家中,幾個人商量決定,由褚雨幫助張平調換血樣。
  第二天上午7點左右,褚雨和張聖、張平叔侄倆來到物證室,用10月3日抽的血樣,調換了張平兩支待檢血樣。事後,張平給了褚華500元,給了褚雨200元。經過鑒定,張平被調換後的血樣酒精含量為零。
  村幹部叔侄幫忙“換血”
  此事經過實名舉報浮出水面,張平被判刑另案處理。檢察機關指控張聖、王軍、褚華、褚雨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,向法院提起公訴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張聖、王軍身為公安幹警,負有查禁犯罪活動的職責,利用職務便利,幫助、示意涉嫌危險駕駛犯罪的張平毀滅、偽造證據,其行為均已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。
  被告人褚華、褚雨明知張平是案件的當事人,而幫助其毀滅、偽造證據,情節嚴重,其行為均已構成幫助毀滅、偽造證據罪。
  今年8月16日,泰州市薑堰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張聖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,判處拘役5個月;被告人王軍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,判處拘役5個月;被告人褚華犯幫助犯罪分子毀滅、偽造證據罪,判處拘役4個月,緩刑8個月;被告人褚雨犯幫助犯罪分子毀滅、偽造證據罪,判處拘役3個月,緩刑6個月。
  判決後,張聖和王軍不服提出上訴。昨天,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(文中人物都是化名)
  難逃法律嚴懲

  被舉報後,幾個當事人均獲刑

  新聞延伸
  什麼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?
  根據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》,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及公安、國家安全、海關、稅務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,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、提供便利,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。幫助、示意犯罪分子隱匿、毀滅、偽造證據,或者串供、翻供的,應以該罪定案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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