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販賣刺蝟、野雞等
(放生)紅網常寧站12月27日訊(分站記者 文齊幫 張海)12月26日上午,記者在常寧市群英西路發現有人販賣刺蝟。隨即,記者向林業局執法大隊舉報,執法人員趕往現場查獲刺蝟一隻,野雞兩隻。
經執法人員仔細詢問,該販賣者系湖北人,從株洲一養殖場老闆處拿貨,在湖南各地銷售。主要販賣的有人工飼養的刺蝟、野雞、野鴨等。販賣者自稱,自己販賣的這些動物,九分貌似野生的,只要顧客不認識,則可賣出高價錢,從50-200元一隻不等。
執法者現場現場確認表示,販賣的兩隻野雞、三隻野鴨均為人工飼養的,但刺蝟無法現場確定,需請相關專業人員確認。並要求販賣者出示相關證件、手續。
販賣者在所提供的證件當中,缺少動物運輸證。執法人員要求販賣者帶所售動物回局立案。經專家確認,該刺蝟系人工飼養,刺蝟和野雞均為國家“三有”動物,且刺蝟具有較高的科研價值。
執法人員向記者透露,因該販賣者缺少動物運輸證。則需依法沒收“三有”動物刺蝟和野雞,而其神似野鴨的家養鴨子,則不能立案沒收。
下午,記者隨林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一起,將沒收的一隻刺蝟和兩隻野雞,歸放大義山。 (原標題:常寧林業局查獲刺蝟和野雞歸放大義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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