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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晨報訊 在證駕不符的情況下駕駛貨車致人死亡,欲免於處罰找人“頂包”,卻不想被警方偵查識破騙局。2014年12月31日,孫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批准逮捕。
  2013年4月,孫某貸款購買了一輛大型半掛貨車,並聘請了一名專職司機駕駛該車。2014年11月下旬,司機有事請假回老家。所持駕駛證(B2)不能駕駛半掛貨車,但孫某覺得自己駕駛水平不錯,心存僥幸地認為交警不會查到自己,於是孫某自己駕駛起了貨車。
  2014年11月29日14時許,孫某駕駛貨車到本市某物流園裝貨,隨車同乘的有二名裝卸工人張某和龐某。當晚20時許裝貨完畢,準備離開。因一輛箱式貨車停在車頭前方,孫某調整了一下方向後直接倒車。此時,裝卸工人張某突然在旁邊大喊“停車!”。孫某聞聲熄火,下車查看,這才發現龐某倒在車尾與裝卸平臺之間的地上。
  孫某立即將龐某抱出,和張某分別報警。隨後,民警到場調查,孫某知道自己證駕不符,便謊稱自己不是肇事車輛的駕駛員。隨後孫某離開現場欲找人“頂包”,孫某聯繫了自己的小舅子李某(已被另案處理),將事故經過告訴了他,請求他的幫助。
  翌日8時,李某謊稱自己是肇事駕駛員。但經民警周邊走訪調查以及詢問事發當時隨車人員張某,都指認了孫某是肇事駕駛員。這時,李某也承受不住壓力,承認是受孫某指使頂替他承擔事故責任。
  經審查,孫某所購車輛是大型半掛貨車,只有持A2駕駛證才可駕駛。事發當晚,孫某在未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就實施倒車,致使車尾撞擊了站立於車輛後方與裝卸平臺之間的裝卸工人龐某。經鑒定,肇事車輛的撞擊導致龐某胸腹部損傷,當場死亡。孫某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。
  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(原標題:無證駕車撞死裝卸工欲找人“頂包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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